2024年7月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昌吉市教育系统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昌吉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配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教辅人员,结合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教辅岗(保育员、保健医),共计150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教辅岗位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经应聘昌吉市教育系统劳务派遣人员,经调剂后自行放弃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曾经担任过昌吉市教育系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离职后不得再次报考;
近3年来,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对应的专业(详见专业参考附件),具有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其他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工作履历及个人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并优先录取。
2.幼儿园教师: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详见专业参考附件),具有幼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工作履历及个人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并优先录取。
3.保育员:35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保育员证,工作履历及个人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并优先录取。
4.保健医: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工作履历及个人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并优先录取。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昌吉市国力众业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昌吉州就业网、昌吉直聘网、新疆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材料: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1张。
2.报名地址: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南昌路锦辰国际1707室)
3.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均可报名: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4.咨询电话:0994-2588906
报名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入闱面试的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教辅岗均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资格审核后具体通知为准。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可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领取《昌吉市教育系统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填写、盖章后交至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707办公室。资格审查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昌吉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注:本次录用人员工作地点需服从教育系统内部统一调配。
(八)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及分配的幼儿园,由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对不服从岗位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教育系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不在编制管理范围内。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建立教师教辅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今后不能参加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教师教辅岗位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微信面试群,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相关事项
(一)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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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智汇庭州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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