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2024年乌鲁木齐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7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共招募157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区(县)要在每个乡(镇)配备一名人社服务专员,专职从事就业增收、劳动保障等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其中:天山区20人、高新区(新市区)23人、水磨沟区19人、经开区(头屯河区)15人、米东区50人、达坂城区15人、乌鲁木齐县15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乌鲁木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自上岗之日算起。

(五)下列人员不属招募范围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24年乌鲁木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均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同意调剂的,仅面向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

报名者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募岗位。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组织:采取网络笔试方式进行,由市级统一命题,区(县)负责笔试考务工作,于同一时间自行组织笔试,并做好巡考监督工作。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由区(县)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4年乌鲁木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招募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各区(县)指定专用邮箱(附件3),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服务类型+姓名+学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应考人员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上岗资格。应考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经区(县)确认,将《2024年乌鲁木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资格审查合格登记表》(附件4)报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发布公示名单。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网络面试方式进行,由市级统一命题,区(县)负责面试考务工作,于同一时间自行组织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区(县)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募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有异常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县)负责,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八)政审

政审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实施,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募条件和要求的,政审结果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各区(县)将政审结果于公示前报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九)公示

各区(县)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募政策规定的,取消上岗服务人员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培训及上岗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由所属区(县)于8月23日前完成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政治理论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枫桥经验等工作方法、优秀学员代表经验交流及保密教育等方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培训合格人员于9月1日由区(县)统一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正式上岗。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公告》:2024年7月1日

网络报名:2024年7月9日10:30-7月14日18:30

(二)笔试

笔试: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7月22日18:3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7日

(四)面试、体检、政审、公示

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待遇和保障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贴。乌鲁木齐市按照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2.生活补助。各区(县)按照不低于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3.一次性安家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4.社会保险。“三支一扶”服务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扣缴。

(二)服务期满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年内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享受专项计划、加分等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

5.乌鲁木齐市每年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统一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空缺的岗位由各区(县)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各区(县)纪检部门监督。

六、咨询服务电话(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本公告由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各区(县)发布的招募公告(简章)及岗位方面具体问题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0991-4639654、4680575

天山区:0991-2618706

高新区(新市区):0991-3091107

水磨沟区:0991-4641941

经开区(头屯河区):0991-3728302

米东区:0991-3305041

达坂城区:0991-5919109

乌鲁木齐县:0991-592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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